近日,網上曝出“房妹”事件:鄭州市二七區(qū)原房管局長翟振鋒的女兒名下竟有11套房。隨后,網民又舉報出翟振鋒一家四口均有兩個戶口,共有29套房,其中20套房位于經適房小區(qū)。經有關方面調查確認,翟振鋒一家確有29套房,但“均是商品房”。
經適房小區(qū)為何多了這么多商品房?記者調查發(fā)現,持續(xù)多日的鄭州“房妹”事件是此前鄭州市經適房腐敗的一個縮影,典型性地折射出經適房的黑色利益鏈。
建設環(huán)節(jié)
開發(fā)商是房管局長親戚
在鄭州“房妹”事件中,據知情人士透露,翟振鋒女兒的11套房所在的“蘭亭名苑”小區(qū)開發(fā)商為河南蘭亭房地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最初法人代表為馮松偉,馮是翟振鋒妹夫,而翟振鋒本人實際操控公司的運營。另外,翟振鋒的妻子李淑萍為河南一通房地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9年開發(fā)鄭州西南片區(qū)的南溪苑項目(知情人稱為經適房項目,官方稱是拆遷安置房項目)。房管局長的親屬開發(fā)房地產,里面是否會存在官商勾結現象?鄭州市紀委表示,2011年9月,翟振鋒因“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牟取利益及其他違紀行為”,被紀委予以“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現狀:經適房領域是鄭州市的腐敗重災區(qū),僅2011年鄭州市就因“經適房腐敗”黨政紀立案14人,移送司法機關12人,涉案金額1.1億多元,收繳違紀違法資金5200多萬元。目前,翟振鋒已被鄭州市檢察院刑事拘留。目前,很多網友普遍質疑此前二七區(qū)紀委對其的調查并未徹底,許多疑點和貓膩需要查清。
戶籍環(huán)節(jié)
派出所倒賣戶口嚴重
目前,官方已經證實翟振鋒一家四口均有兩套戶口,其中四人在河南項城市的非法戶口日前被當地公安部門依法注銷。項城市公安局稱,2011年3月份,翟振鋒通過關系人王峰,找到秣陵派出所內勤民警張新生,違規(guī)辦理戶口入戶手續(xù)。目前,涉案民警張新生已被關禁閉,王峰已被刑事拘留。在此之前鄭州市查獲的倒賣經適房案件中,基層派出所民警參與倒賣戶口的情況嚴重。
按照《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經適房申請者必須具有3年以上鄭州市區(qū)戶口,而鄭州市的戶籍管理政策規(guī)定,外地戶籍遷入鄭州市區(qū),必須符合相關條件,由鄭州市公安局審批,比較嚴格。外地戶籍遷入鄭州郊縣由各郊縣把關,無任何限制;戶口由郊縣遷入市區(qū),不需要審批。這一管理漏洞滋生了鄭州專門代辦、更改戶口的行當。無業(yè)人員蘆秋利也是看準了這個商機,與鄭州市區(qū)、郊縣多個派出所所長或戶籍民警勾結,成為“戶籍掮客”,大發(fā)其財。
鄭州市二七區(qū)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蘆秋利分別向中牟縣公安局刁家派出所原所長李志強等9人行賄198.16萬元,私自為他們辦理鄭州市區(qū)戶口1980個。而這一年,鄭州市僅向市場推出6000套經適房房源。這種大肆違規(guī)辦理戶口的行為,嚴重擾亂了鄭州市經適房供應市場,降低了真正符合條件人群的購買幾率。
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王新敏介紹說,發(fā)生以上問題,除了戶籍審批制度不健全,還有基層派出所未落實專人辦理戶口制度,導致一些派出所的戶籍微機用戶口令和密碼不保密,可隨意授權他人使用,成本的《戶口遷移證》可隨意領取。
現狀:業(yè)內人士分析,翟振鋒一家四口皆有雙戶口很可能是轉移資產、掩人耳目,但這個案件反映出我國戶籍制度的漏洞應當重視,一人多戶,難免會產生其他非法活動,所以必須嚴格管理。
房源環(huán)節(jié)
真給市民選的才占1/3
目前已經證實翟振鋒的女兒在蘭亭名苑小區(qū)擁有11套房產,官方稱均為商品房。據記者調查,該小區(qū)有多棟樓為商品房。知情人士向記者提供的鄭州市發(fā)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蘭亭公社”(經濟適用房)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稱該小區(qū)為經濟適用房,“占地面積110畝,建筑面積10.1萬平方米,其中經濟適用房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公建面積0.1萬平方米。
經濟適用房為何變成了商品房?鄭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項目是在05年之前建的,這個小區(qū)建的有“補差商品房”,因為有的經適房項目政府配套跟不上,為鼓勵開發(fā)商建設,當時就允許開發(fā)商建25%左右的“補差商品房”,2005年9月鄭州市《經適房管理辦法》出臺后就沒有了。據調查,蘭亭名苑經濟適用房項目2004年立項,2005年開工。而究竟這個小區(qū)有多少是商品房、多少是經適房,有沒有經適房被違規(guī)建成商品房,鄭州市相關部門稱正在進行司法調查,等有結果會向社會公布。鄭州市房管局提供的數字顯示,2005年至2009年間,開發(fā)商上交至鄭州市經適房管理中心供市民公開選購的經適房房源,僅占總房源的1/3,其余的都流入“暗渠”。
據調查,流失的房源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項目在繁瑣的審批過程中,職能部門為了部門利益強留房源;二是開發(fā)企業(yè)在開發(fā)建設過程中,為便于疏通各種關系以及照顧自身社會關系,自行預留部分房源;三是管理部門個別工作人員在履行行政審批職能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索要房源。
現狀:2012年4月,鄭州市政府意識到經適房的混亂,宣布停建經適房。當年8月,河南省住建廳負責人稱2013年全省將全面取消經適房,原因之一是,經適房資格審查比較難,容易滋生腐敗,在操作過程中容易有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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