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任何救市措施和救市態(tài)度的背景下,股市在上周持續(xù)了三天的反彈,從3271點到3656點超過10%的反彈幅度不可謂不強勁;同樣,在沒有任何政策利空的前提下,4月9日滬綜指又暴跌5.5%。
可以說,這幾天的市場走勢純粹是市場自救行為,因而也一定是反反復復的定位過程;蛟S在沒有政策出手的情形下,市場自身筑就的“底部區(qū)域”才是最堅實的。而行政干預——無論是去年“5·30”突提印花稅式的降溫,還是今年2月4日宣布重啟基金發(fā)行這被理解為“救市”的舉措,都只是在短期內改變了市場形態(tài),行政干預“干預”的只是人們過于樂觀或過于悲觀的情緒,而市場本身還會按自身規(guī)律或漲到極致或跌到極端。
但我依然堅決主張救市。因為本就具有鮮明“政策市”特征的中國股市,是定義不清啥叫“救市”的。比如,限制惡意再融資,依法對大小非減持給出細化的規(guī)定,從而讓市場有明確的預期;再比如,基金發(fā)行的純粹市場化,只要基金公司愿意發(fā)和發(fā)得出去就依法核準;甚至把世界上最高的印花稅稅率降下來,哪怕是跟多數(shù)國家(地區(qū))一樣不征收印花稅……這些極大“利好”于股市的措施,都是轉軌中的中國股市走向市場化、規(guī)范化和國際化的必由之舉,是制度建設和制度完善。
真正經濟學意義上的“救市”,是類似于1998年港元阻擊戰(zhàn)時中央政府和港府聯(lián)手組織資金托市,是美國這次應對次貸危機的減稅、降息、注資行為。而中國股市放開新股發(fā)行審批,乃至時機成熟時征收資本利得稅,也并不能算是打壓股市的舉措,這些都是遲早要完成的制度建設。
對于當下已經“大落”而下的股市,我們當然要救,并且要以中國式的方式救。即使救不了“勢”,“救市”也是救人心,并且在危機中加快啟動利好于“勢”的制度建設,這是不容推卸也推卸不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