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記者從江西省政府獲悉,為更好地與“省長手機、省長信箱”高效對接,我省將對省長手機、信箱投訴的案件實行“領導包案”制度,并對投訴的辦理情況,成立省長手機信箱工作處及時抽查。
重大緊急事項省(市)領導批示
據(jù)了解,“省(市)長手機、信箱”在收到群眾投訴后,將按登記、受理、轉(zhuǎn)辦、交辦、督辦、審結(jié)、反饋、專報等程序進行辦理。對重大緊急的反映事項,將按程序報政府秘書長審簽,必要時報省(市)政府領導批示。
省(市)領導作出批示后,將由政府辦公廳(室)或授權(quán)由信訪部門交由責任單位辦理;對一般性的反映事項,由信訪部門交有關(guān)市、縣和直屬部門辦理。
一般問題5個工作日內(nèi)答復
我省要求對受理的來電、手機短信,反映事項簡單明確能當場回答的當場答復;需作簡單了解溝通的一般問題,在5個工作日內(nèi)答復;需調(diào)查核實的,在10個工作日內(nèi)答復;對疑難復雜問題,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的規(guī)定在兩個月內(nèi)答復。
投訴辦理落實情況及時抽查
此外,省長手機信箱工作處將對辦理情況及時進行抽查,適當回訪來電、來信人,對未按時處理和回復的予以督辦、通報。并定期將受理辦理來電、來信情況向社會和群眾公布。
“省(市)長手機”人工接聽時間為工作日,非工作日時間為錄音接收;“省(市)長信箱”接收受理時間為工作日。
實行領導包案制度
我省要求市、縣(區(qū))政府和省直有關(guān)單位“守土有則”,要敢抓、敢處置、敢負責。對群眾向政府的來信來電反映的有關(guān)問題,各地、各部門將確定辦理的責任部門和專門工作人員,實行領導包案制和責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