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載,明代胡宗憲任浙督時,權勢顯赫,其子一次路過淳安時,吊打了招待不周的驛史。知縣海瑞得知后下令沒收了胡公子搜刮來的數(shù)千銀兩充公,并將其逮捕押送總督府處理。
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貴胄子弟毆打驛站小吏,本是一件平常的事,作為地方七品官完全可以睜一眼,閉一眼,但海瑞“打狗不看主子”。當時,海瑞夫人及其他“好心人”是否提醒勸阻他不要過于“認真”、“犯傻”?現(xiàn)已無法考證。但筆者認為海瑞如此大膽刺貪不是一時沖動,而是他性格的必然展現(xiàn)。其一,剛正不阿,敢于剌貪。明世宗專意信教,不理朝政,朝野上下無人敢諫,唯獨“素有癡名”的海瑞為自己買了棺材,冒死上疏,痛陳齋醮誤國,規(guī)勸皇上“日御正朝”,“洗數(shù)十年之積誤”。世宗大怒,但也不得不承認“海瑞所言俱是”。海瑞自號剛峰,視腐敗為仇敵,決不妥協(xié),這就是他的“癡性”。像胡宗憲父子這一類人“栽”在他的手上,不足為怪。其二,無私無畏,敢于刺貪。海瑞為官幾十年,不僅始終保持清廉自守的品格,而且為政勤勉。“忠公”,“銳意興革”,“摧豪強,撫窮弱”,為國為民辦了許多實事,可謂無私無愧。正因為如此,他在與貪官污吏斗爭時,光明磊落,始終握有主動權,既不怕胡宗憲這樣的上司“給小鞋穿”,也不怕同僚或下屬的彈劾攻擊。其三,講究藝術,善于刺貪,在處理胡公子問題上,海瑞剛柔相濟。他一方面出手果斷,先斬后奏,如果拖泥帶水“冷處理”,恐怕會有不少“高頭”打招呼,給辦案帶來更大的阻力;另一方面他致書胡宗憲曰“昔胡公按部,令所過毋供張,令其行裝盛,必非胡公子!边@種明知故犯,以子之矛擊子之盾”的策略弄得胡宗憲哭笑不得,只好自認倒霉,由此可見其斗爭藝術之高超。
時代呼喚海瑞,在當前的反腐敗斗爭中,我們各級干部和每個職工都應以海瑞為鏡,學習研究他的斗爭精神和斗爭藝術。如果“海瑞式”的干部多起來了,何愁社風不正,黨風不正,腐敗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