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教育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嚴格自律,加大對涉及權錢交易行為的懲處力度,最近,中紀委印發(fā)了《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guī)定》,這是解決當前反腐敗斗爭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尤其是破解隱蔽性腐敗難題的一項重要舉措。
一段時期以來,新形勢下權錢交易的手法與形式繁多,許多收受財物者更具隱蔽性、復雜性,且數(shù)目較多,危害很大,影響極壞。甚至給查辦案件帶來了諸如難定性、難斷案、難處理等一系列問題。因此,中紀委正是在經(jīng)過認真調(diào)查研究的基礎上,及時制定頒布了這個《規(guī)定》。
當前,貫徹實施中紀委的《規(guī)定》精神,最重要的是必須提高認識.全面迅速貫徹。八項嚴格禁止性的要求,細化了黨員領導干部在經(jīng)濟和社會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進一步完善了黨員領導干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廉潔從政的行為規(guī)范。為此,每個黨員領導干部要堅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凡事都應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識,永遠保持思想政治上的清醒。特別是要深刻理解中紀委這次明確提出的寬嚴相濟的具體政策,切實按照要求針對性地搞好自查自糾,形成反腐倡廉常抓不懈的工作機制。
隨著反腐八項禁令的頒布實施,對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從源頭上鏟除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無疑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